以科技戰略規劃引領未來創新發展
科技戰略是科技規劃的先導,科技規劃是科技戰略的延續,二者相輔相成,共同構成國家(地區)科技發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世界主要國家在科技發展歷程中均做出了面向未來的重大戰略部署,把爭奪科技制高點作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點,創造了一大批科技創新成果,積累了強大的技術創新能力,形成了完備的國家創新體系并成為科技強國。特別是21世紀以來,各國均加強了科技創新的頂層設計,出臺了國家層面的創新戰略和規劃,如美國的“美國創新戰略”、歐盟的“地平線2020”、日本的“科學技術創新綜合戰略”、德國的“高科技戰略2025”等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多年來,隨著國內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際形勢變化,黨的工作重點發生了幾次重大調整,科技戰略規劃也隨之調整。總的來看,我國科技發展經歷了面向國防建設的追趕階段(1956—1966年)、面向經濟建設的追趕階段(1978—1994年)、科教興國發展階段(1995—2011年)、創新驅動發展階段(2012年至今)等4個戰略階段,先后出臺了12個中長期科技規劃。黨的十八大強調,要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。2016年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布《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》,提出科技創新“三步走”的戰略目標。同年,出臺了《“十三五”國家科技創新規劃》。黨的十九大強調,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,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,并對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做出全面部署。一系列科技戰略規劃的發布,為我國科技創新發展指明了方向,明確了目標任務。當前,在世界政治經濟格局深度調整、科技創新成為大國戰略博弈重要戰場的新形勢下,準確把握世界科技發展的新趨勢和新特征,做好重大創新領域的科技布局,是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研究與制定工作的核心和關鍵。“十四五”及未來一段時期,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經濟主戰場、面向國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探索走出一條符合時代要求、具有中國特色、體現區域特征的創新發展之路。編制中長期及“十四五”科技創新發展規劃,要充分體現科技戰略規劃的前瞻性、全局性、系統性、綱領性和可行性,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、自主創新和開放創新相統一、市場主體和政府引導相促進、全面創新和突出重點相協調,加強與國家戰略以及省、市、縣各級各類總體規劃、專項規劃、重大政策和重要任務的相互銜接,深入分析科技創新面臨的機遇與挑戰、形勢與需求,確定科技創新的發展目標、重點領域和重點方向,發揮好科技規劃對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未來創新發展的戰略引領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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